2019年2月26日,农村农业部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农建发〔2019〕1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19.02.26-农村农业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农建发〔2019〕1号.pdf
本办法旨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确保按期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农田建设质量。本文件确立了“综合评价、量化评分、择优激励”的工作框架,将上年度全面评价与当年进展评价相结合,通过地方自查、部门监测和综合评定等程序,对各省份任务完成情况和建设成效进行系统考核。依据评价结果,对综合得分靠前或排名提升显著的省份予以通报表扬和资金倾斜,同时强化典型经验推广,并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严格的惩戒约束,以形成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导向。
评价激励的总体育与对象范围
本办法针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相关工作推进成效开展综合评价。评价内容涵盖上年度全面评价和当年进展情况评价,其中上年度评价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同步完成,当年评价则依据地方自查报告和日常监测情况进行加权计分,最终依据两次评价结果合成综合得分。
评价程序与结果运用
当年进展评价首先由各省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并报送佐证材料,再由部级层面结合日常监测评价进行复核,两者按权重汇总得分。综合得分靠前的四个省份(原则上粮食主产区不少于两个)及排名提升最多的一个省将被确定为拟激励对象,经公示后由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并在下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分配中获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持。
监督管理与施行规定
各省须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在督查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或虚报数据,相关省份将被通报批评并取消激励资格,同时面临中央财政资金的调减。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所指“上年度”从2017年起算,各省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 1 页
第 2 页
可免费试读【2页/共7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