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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03.13-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pdf

2021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及地方政府投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质量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地方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从业单位质量管理行为,加强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开展质量监督核查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应按程序报告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负总责,承担项目测绘、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或构配件)供应、评估评审等任务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各自承担的技术服务、工程和产品质量负责。

内容简述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由农业农村部发布,旨在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办法明确了项目从储备、立项、实施到建后的全流程质量管理要求,强调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关键制度,同时对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环节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操作规范。办法还提出鼓励使用绿色环保技术,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生态功能提升,并通过质量监督、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手段确保项目质量达标。该办法适用于中央财政和地方资金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项目质量管理机制

办法明确了项目法人对质量负总责,要求各参与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可控。

全流程监管要求

从项目储备、立项审批、施工实施到竣工验收,均需严格遵循质量管理规定,确保各阶段工作符合技术标准和建设目标。

质量监督与信用体系

通过抽查、巡查、信息化手段等强化质量监督,建立从业单位和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影响意义

《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农田建设领域迈入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的管理阶段。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操作流程、强化监督机制,该办法有效提升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水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办法的实施将促进各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农田建设项目,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引入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了项目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助于形成多方协同、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未来,随着办法的深入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更高效、更高质量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改善。

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农建发〔2021〕1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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