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农办建〔20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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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11.0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统一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通知》农办建〔2020〕7号.pdf
本通知为统一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的使用与管理而制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意见及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本通知正式发布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及其使用说明,要求各地规范使用标识、做好项目信息统一公示公告,以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与利用水平。本通知随文印发了标识使用总体说明、图案颜色规格、公示牌参考式样及应用案例等四个附件,为各地实施提供具体指引。
标识图案与内涵
本通知所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以圆形为基本形态,由文字和图形构成。外圈绕排“高标准农田”中英文,内圈下方以整齐田块、田间道路和沟渠代表高标准农田景观,上方由“高标”首字母创意形成的图形既似饭碗中的米饭,又整体形似粮仓,寓意以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为首要目标,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标识主色调为绿色和橙红色。
标识使用与公示牌设立要求
本通知明确,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应统一使用该标识,可用于项目公示牌、农田建设配套工程设施、管理资料及宣传品等。所有项目均须设立公示牌,选址应在交通沿线或村镇周边显著位置,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年度、四至范围、总投资、建设内容、参建单位及投诉电话等。公示牌左上角统一绘制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右下角标明设立单位,制作须遵循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原则。
权属与管理职责
本通知规定,高标准农田国家标识所有权归属农业农村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或擅自使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公示牌具体内容、样式及管护等作出统一规定,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标识和公示牌的组织制作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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