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8日,
PDF文档信息
Vip.2
名称:2023.05.18-农业农村部《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汇交办法(试用版)》农宅办函〔2023〕14号.pdf
本办法针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系统规定了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汇交的完整操作流程与技术标准。本细则明确了成果汇交须以县级自验、省级验收及部级抽查合格为前提,涵盖矢量数据、管理利用数据、栅格数据、图件及文档资料等六类核心成果,并对各类数据的格式、坐标系统及命名规则作出了统一要求。本规范强调采用线下专人专送的保密交接方式,并设定了从省级申请、资料清点到部级审核确认的全链条组织实施程序,旨在保障调查成果的规范性、完整性与安全性,为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奠定基础。
成果内容与格式要求
本细则规定汇交成果包括六大类:矢量数据采用 Shapefile 格式与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管理利用数据包含权利人、宅基地及房屋等属性表格;栅格数据要求提供时效性好、分辨率高的数字正射影像;图件资料涵盖宅基地利用现状图和宗地图;同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工作报告、验收报告等文档资料。
汇交程序与组织管理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须在成果通过验收后,向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提交申请并附具情况说明。经审核同意后,由指定专人携带身份证、介绍信及交接审核单,以移动硬盘或光盘等存储介质密封送达。部大数据发展中心组织清点与审核,若不符合要求则需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审核通过并签章确认。
本细则根据《农村宅基地数据库规范(试用版)》等七份主要文件制定,适用于各试点地区通过逐级验收的调查成果汇交工作。
第 1 页
可免费试读【1页/共16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