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利用司印发《关于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评估和数据更新工作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5〕23号。
附件:
1.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政策评估报告(样式)
2.低效用地基本信息属性结构描述表
本函件围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深化扩围,对44个试点城市部署政策评估与数据更新两项任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的决策部署,我部正会同相关司局和单位研究制定扩大深化试点的政策措施,旨在系统梳理现有制度瓶颈、提炼地方实践经验,为后续政策融合与机制优化提供坚实的实证支撑和数据依托。本函要求各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估反馈与数据入库,以确保试点工作连续性和决策科学性。
本函要求44个试点城市以《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基础,系统评估本地试点政策,重点围绕实践中的难点、现行法规政策标准的突破需求、已出台的地方性规定以及完善建议等维度形成评估报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还需对全省“三旧”改造政策进行评估,并提出部省融合推动试点的政策建议,相关报告须于2025年2月20日前反馈。
本函明确试点城市需按照优化后的《低效用地基本信息属性结构描述表》更新低效用地上图入库成果,其余要求仍沿用既有工作方案执行。有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对试点城市拟更新的数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并统一于2025年3月底前报送至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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