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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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4.08.01-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pdf
本文件是《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国家标准(GB/T24354—2023),代替GB/T24354—2009版本。本文件系统规定了公共地理信息通用地图符号的分类体系、符号样式、使用规则及扩充方法,适用于公共地理信息的地图表达。本文件在上一版基础上,扩充了公共地理信息符号的类别与数量,增加了“符号定向”的规定,并对术语定义进行了修订与重组,将“公共场所与服务机构”分解为“公共设施与场所”和“服务机构”两个术语。符号分类以门类组织,涵盖基础设施、城乡公用设施、文化设施与机构、自然景观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公共安全和防灾减灾设施与机构、社会服务和管理设施与机构,以及基础地理要素和地图注记八大类。
符号使用规范
本文件对地图符号的使用作出了全面规定。符号定位方面,明确了点状、线状、面状三种符号各自的定位规则;符号定向方面,针对点状、线状、面状符号分别提出了方向标识要求;符号尺寸方面,要求同类不同级符号依重要性分级设定,并给出了模拟地图与电子地图的最小尺寸指标;符号色彩方面,规定了色彩模式与遵从习惯性、象征性的用色原则;名称注记方面,从定位、字体、字间距、排布到样式均给出了详细要求。
符号扩充方法
本文件提供了符号扩充的指导方法。用户可通过调整符号尺寸实现定量分级扩充,通过调整符号色彩实现定性分级扩充。图形扩充可采用新增符号、派生符号和变换符号三种方式。注记扩充则可通过对字体、色彩、背景等要素的调整来实现同类不同级要素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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