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指导和规范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统筹优化乡镇域国土空间布局和资源要素配置,支持现代化美丽宜居小城镇建设行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江苏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2025年版)》。
本指南适用于单独开展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涉农街道、农场、林场等乡镇级行政管理单元可参照执行。各地也可采取“镇村联编”方式,编制覆盖乡镇域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的依据;还可采取“总详联编”方式,同步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镇区(单元层次)详细规划。不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可直接依据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详细规划(村庄规划)。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细化落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统称“上级规划”,下同),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作出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指导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为乡镇行政辖区,可以一个或多个乡镇灵活组织编制。规划层次包括乡镇域和镇区①两个层次,镇区范围可根据乡镇政府驻地实际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综合确定,并与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村庄规划做好衔接。面积较小或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较高的乡镇,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大部分位于上级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其乡镇总规可不编制镇区用地规划内容。
本指南旨在指导和规范江苏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为核心目标。本指南明确了乡镇规划作为“五级三类”体系中的重要传导层级,强调须落实上位规划管控要求,全域全要素统筹优化空间布局与资源配置。本指南从工作程序、编制内容、成果要求到汇交管理均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提出各地应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按需推进规划编制,重点强化镇域空间优化、镇区建设、风貌塑造及全域综合整治引领,特别注重发挥小城镇联城带乡的节点纽带作用,并为村庄规划管理和乡村振兴提供依据。
规划定位与编制模式
本指南明确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上级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实施用途管制和指导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依据。各地可结合实际,单独编制乡镇总体规划,也可采取“镇村联编”或“总详联编”等灵活方式,覆盖乡镇域的详细规划或同步编制镇区详细规划。对于不编制乡镇总体规划的区域,可直接依据市县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体现了按需推进的务实导向。
空间布局与核心管控
本指南要求严格落实“三区三线”成果,优化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格局,并创新性地对村庄建设边界划定与管理作出详细规定。通过区分近期与远期拆旧区并赋予差异化的规划用途与管理政策,为存量用地盘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直接依据。同时,本指南强调保障乡镇合理发展空间,引导新增建设用地优先集中布局于规划发展村庄和镇区。
产业引导与要素支撑
本指南提出产业发展应依托镇区集约布局,严禁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但对直接服务农业的产业项目给予弹性选址空间,并允许符合条件的现状乡镇工业用地保留。通过制定村庄建设区准入目录,明确正面清单与禁止类项目,在严守安全环保底线的前提下,稳妥探索乡村产业用地保障路径。此外,本指南对乡镇域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及安全韧性等要素体系均提出统筹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