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指导各地高质量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引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指南。各地可在本指南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江苏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5年版)》。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乡村地区的村庄规划编制。跨城镇开发边界的行政村,可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统筹编制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作为规划管理依据。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要求落实上级规划(含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下同)和相关部门、政策等对乡村发展的要求,根据村庄分类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明确村庄发展目标、土地利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风貌引导、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配套、农村居民点(村庄)设计、近期实施等规划内容和建设任务,实现全域全要素规划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