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技术规范》DB14/T3107-2024,自2024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及其年度更新的原则、对象、技术流程、工作程序与要点、技术方法和成果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及其年度更新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及其年度更新的技术流程、工作程序、技术方法与成果要求。本规范以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耕地图斑及“即可恢复”“工程恢复”地类图斑为对象,构建了涵盖自然地理格局、地形条件、土壤条件、生态环境条件、作物熟制和耕地利用现状六个层面的分类指标体系,共设自然区、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pH值、生物多样性、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熟制及耕地二级地类10个指标。本规范明确了国家与地方协同获取指标数据的工作原则,强调充分利用多部门已有成果实现数据共享,并通过外业补充调查、统一检测、逐级质检等方式保障成果质量,最终形成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面积汇总表及文字报告等成果,为全面掌握山西省耕地资源质量本底状况提供了标准化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从前期准备到成果入库形成了完整的技术闭环。工作需要编制实施方案并广泛收集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地质调查及“三调”等相关部门资料。分类单元以国家核查确认的最新变更数据库中耕地图斑及可恢复地类图斑为基础,自然区和熟制指标由国家统一下发,坡度和地类直接采用“三调”数据,土壤条件指标优先采用农业部门已有成果并辅以实地采样化验,生物多样性则通过全省统一采集土壤样品、采用16S测序法检测微生物多样性并分级确定,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由省级基于详查成果统一赋值。
年度更新面向年度内耕地及可恢复地类的增减、二级地类变化及质量建设引起的质量变动。更新工作需收集年度变更调查资料和土地整治等项目验收资料,生成包含新增耕地、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变化、质量建设耕地及恢复地类等多类图层,遵循面积最大原则或项目区一致性原则为各更新图斑赋值分类指标,最终生成年度更新数据包和年度数据库。县级需完成数据自查并形成分析报告,成果经地市级和省级逐级检查核查后,汇交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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