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划分》DB14/T2838-2023,自2024年01月1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划分及确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气象及相关行业开展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的监测、评价、预报及服务。
本规范规定了山西省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的等级划分与确定方法,适用于气象及相关行业开展臭氧污染气象条件的监测、评价、预报及服务。本规范立足于对流层臭氧作为二次污染物的生成机理,特别关注强烈太阳辐射等气象条件对臭氧污染的影响。通过构建综合表征大气动力与热力条件的气象指数,本规范将各类影响臭氧生成、聚积和扩散的气象因子进行量化集成,并据此将臭氧污染气象条件划分为五个等级,为科学评估和预判臭氧污染潜势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构建的气象指数由六个分指数累加而成,各分指数分别对应特定的气象因子,统计时段为前一日的20时至当日20时。这些分指数涵盖了温度、风速、降水、相对湿度和日照时数等要素,并分别明确了各自的计量单位。通过统一的计算公式,将复杂的大气物理过程转化为一个简洁的量化指标,用以综合反映气象条件对臭氧污染的影响程度。
本规范依据计算所得的气象指数值,将臭氧污染气象条件划分为五个等级。该等级体系从气象角度描述了臭氧污染潜势由弱到强的梯度变化,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气象条件组合及其对臭氧生成和累积的影响程度。这一划分直接服务于臭氧污染的预报预警和评估服务,为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应对措施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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