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规程》DB14/T3142-2024,自2024年12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灌区标准化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农业节水与供用水管理、经济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内容,规范了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
本规程立足山西省大中型灌区管理实际,系统规定了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农业节水与供用水管理、经济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等六大方面的标准化要求,旨在构建科学高效的现代化灌区管理体系。
本规程要求灌区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规范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的界限,并着重强调人员结构合理、关键岗位持证上岗以及党建与水文化建设。在安全管理方面,本规程提出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要求定期开展水库、泵站、水闸等关键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鉴定,完善安全监测设施与警示标识,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灌区运行安全可控。
本规程规定灌区工程整体面貌应整洁良好,须划定管理与保护范围并设置界桩,建立健全工程检(巡)查与维修养护机制,保证骨干输配水系统无重大安全隐患。在农业节水与供用水管理上,本规程强调推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科学编制水量调度方案与年度供水计划,完善重要节点计量设施并实现在线监测,同时要求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开展用水户满意度调查,持续提升灌溉水利用效率与服务质量。
本规程要求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保障工程管护经费规范使用,并鼓励合理利用灌区资源开展多种经营活动以提升综合效益。在信息化管理方面,本规程提出建设与部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融合工情、水雨情、墒情等关键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同时健全网络安全体系并积极推进数字孪生技术应用,为灌区高效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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