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推进全领域开展“多测合一”测绘中介服务工作,制定《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规定了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内容和技术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的测绘工作。
本规程旨在贯彻国家“多测合一”改革精神,统一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测绘活动的技术标准。本规程系统性地规范了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所涉及的各项测绘工作,涵盖了控制测量、地形测量、不动产测绘、规划测量、绿地测量、人防测量、消防测量及地下管线测量等全领域内容。通过整合各审批环节的测绘事项,本规程明确了统一的时空基准、测量精度与面积计算规则,力求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以解决以往多头测绘、重复测绘、标准不一等问题,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本规程打破了传统按审批环节分割测绘的壁垒,将立项用地阶段的勘测定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的日照分析、施工许可阶段的不动产预测绘与放验线、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核实与不动产实测等事项进行有机整合。正文详细规定了各阶段测绘的具体内容、资料收集清单、作业方法及成果整理要求,形成了一套覆盖工程建设项目从始至终的闭环测量技术体系,确保各阶段成果的延续性与一致性。
本规程在遵循国家相关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对建筑面积、基底面积、绿地面积、人防面积及宗地面积的计算作出了详尽的补充规定。特别针对特殊层高空间的容积率面积计算、复杂条件下建筑面积的界定(如架空层、阳台、飘窗、设备平台)、绿地面积的折算标准以及人防防护区的掩蔽面积测算等疑难问题,给出了明确、可操作的技术判定依据,有效减少了面积计算中的模糊地带与争议。
本规程建立了严格的测绘成果两级检查制度,并针对各阶段测绘成果分别编制了标准化的报告样式(附录A至E),极大提升了成果管理的规范性。在竣工验收阶段,本规程要求同步并行开展规划、绿地、人防、消防、地下管线及不动产等六个专题的核实测绘,并明确了各自的要素采集重点(如消防车道净宽、灭火救援口位置、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坐标等),确保竣工测绘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状况,为多部门联合验收提供权威数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