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2-07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试行)》浙自然资函〔2024〕15号
- 2023-11-27 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由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住建厅、发改委、交通厅、水利厅、人防办等多部门联合编制,适用于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全流程“多测合一”测绘工作。本规程统一了各阶段的时空基准、测量精度、面积计算规则及成果质量管理要求,明确了控制测量、各类专题要素测量的技术方法和精度指标。规程涵盖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绿地面积、人防面积、宗地面积五类核心面积的计算细则,并对特殊建筑空间的容积率面积作出了详细规定。通过整合优化各测绘事项的工作流程、成果样式与检查标准,本规程旨在破除测绘技术壁垒,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测绘技术支撑。
统一面积计算标准,覆盖多专业需求
本规程详细规定了建筑面积、基底面积、绿地面积、人防面积和宗地面积的计算规则。其中,建筑面积计算明确了地上地下划分、围护结构倾斜处理、飘窗设备平台计容条件等细节;基底面积计算涉及悬挑部分、架空层等各类情形;绿地面积引入覆土厚度折算、垂直绿化折算等灵活机制;人防面积则针对附建式、单建式、轨道交通兼顾人防工程分别制定了测量与计算方法。
按阶段整合测绘事项,规范全流程测量
本规程将测绘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涵盖土地权属调查、地形测量、界址测量及面积计算;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聚焦日照分析所需的立面、平面图测绘;施工许可阶段包括不动产预测绘、拨地测量、放线验线测量;竣工验收阶段则集成规划、绿地、人防、消防、地下管线及不动产实测六大专题,统一成果报告格式与数据要求。
严格质量控制与成果管理
本规程确立了基于GB/T 24356-2023的两级检查制度,明确以测量程序规范性、成果齐全性、内容完整性、格式符合性、有效性、正确性和一致性为检查重点,并规定了仪器精度不达标、成果错漏等不合格情形。各阶段测绘成果须按附录样式编制报告,包含正文、成果表、成果图和附件资料,确保成果的严肃性与可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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