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丘陵山区水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DB50/T1481-2023,自2023年12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丘陵山区水田宜机化改造的区域选择、规划布局、改造内容及技术要求、工程管护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丘陵山区水田宜机化改造。
本规范规定了重庆市丘陵山区水田宜机化改造的技术要求,涵盖区域选择、规划布局、改造内容及工程管护等全过程。本规范以坡度为核心分区依据,针对6°以下、6°~10°、10°~15°及15°~25°不同地形条件,分别提出水平条田、水平梯田及归并联通等差异化布局方案,旨在将细碎、异形的地块改造为适宜农机高效作业的规整田块。在改造实施上,本规范明确了从开沟排水、田块清杂、田埂修筑到田面细平防渗的系统工艺流程,并对田间道路、下田坡道及排灌设施的建设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强调改造后的土壤培肥与工程防护修复,确保改造工程的长期效益和可持续性。
本规范依据坡度差异划定改造模式:6°以下区域推行长100m、宽30m~50m的长方形水平条田,单个田块面积以5~8亩为宜;6°~10°区域布设水平梯田,田块长度宜大于50m、宽度宜大于20m;10°~15°区域田块长度宜大于50m、宽度宜大于10m;15°~25°区域则侧重局部归并与道路通达,实现田块与道路、田块之间的互联互通,整体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
改造施工始于秋末春初的开沟排水与杂物清理,通过打桩放线确定田界后,采用原土分层夯实修筑田埂,密实度须达94%以上。平整环节强调表土剥离、高挖低填与分层碾压,确保有效土层厚度大于50cm、耕作层大于20cm,最后通过灌水细平与打浆防渗将田面平整度控制在±3cm以内。
田间道路依坡度呈“十”字、“井”字或纵向布局,路面宽2.5m~3.5m,每隔300m~500m设置错车道。田间道路与田块之间须修建宽度大于3m、坡度小于18%的下田坡道,当坡道跨越明渠时,沟盖板须采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筑以保障农机通行安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