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5部分:道路交通监控设施》DB50/T548.5-2026,自2026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的一般规定、交通流信息采集设施、交通视频监视设施、交通违法监测记录设施、交通事件采集设施、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设施和道路交通监控配套设施的设置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设置,公路交通监控设施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针对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的设置提出系统性要求,涵盖交通流信息采集、视频监视、违法监测记录、事件采集、车辆智能监测及配套设施等。文件明确了各类设施的功能定位、技术标准及实施原则,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建设,公路可参照执行。内容强调设施设置应合法、科学、合理、规范,并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同时对设备选型、安装方式、环境适应性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规范对交通流信息采集设施的布设位置、检测方式及安装高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与全面性。不同道路等级和路段类型需根据实际需求配置相应设备,如快速路、主干路、桥梁、隧道等均有特定布置标准。
文件对交通视频监视设施的设置位置、安装方式及覆盖范围作出详细规定,确保关键路段、交叉口、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实现有效监控。同时对摄像机视场角、安装高度及设备性能提出要求,以保障视频数据的质量和可用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