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福建省公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统一审查标准,依据现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制定《福建省公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稿)。
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工程(公路配套建设用房、隧道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不含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隧道以及水下隧道。其他公路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可参照执行。
本《要点》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旨在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提供统一标准。其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公路配套建设用房和隧道工程,不含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隧道及水下隧道。文件系统梳理了审查所依据的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并将审查内容按重要性分为A类(强制性条文)、B类(含“严禁”“必须”等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和C类(其他直接相关的非强制性条文)三个层级,明确了技术审查的合格判定条件。核心内容围绕公路配套建设用房的防火间距、公路隧道的防火设计、消防给水、灭火设施、防排烟、火灾报警及电气系统等专业领域,逐条列出了具体的设计审查条文和参照标准,具有极强的操作性和规范性。
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审查类型被明确划分为A、B、C三类。A类为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条文,必须严格执行;B类为含有强制性严格用词的非强制性条文;C类则是其他与消防设计直接相关的条文。技术审查合格的硬性条件是必须完全符合A类和B类条款要求,同时满足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C类条款不符合时需在意见中提出,但不作为判定不合格的依据。
针对公路隧道,详细规定了各消防子系统的审查技术要求。在防火设计方面,强调结构耐火与疏散通道设置;在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方面,规定了消火栓、泡沫灭火装置等配置标准;在防烟排烟方面,引用了通风设计细则中的大量条文,对机械通风系统、排烟分区及控制逻辑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电气与火灾自动报警方面,则涵盖了系统供电保障、应急照明、报警探测器布设等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