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路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提高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水平,确保消防设计质量,制定《福建省公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本要点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公路建设工程的公路配套建设用房和隧道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不含城市隧道和水下隧道建设工程。公路配套建设用房是指公路建设工程配套建设的加油加气站(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站及以上任意合建站)、服务区用房及车站、附属管理用房等。
本要点是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省内公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而编制的统一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公路工程中的配套建设用房与隧道工程(不含城市隧道和水下隧道)。本要点依据国家及行业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将审查条文按强制程度划分为A、B、C三类条款,并明确各类条款的审查结论判定规则。其中,A类条款为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B类条款为带有“严禁”“必须”“应”等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C类条款为与消防设计直接相关的其他条文;仅A、B类条款及专家评审结论构成合格与否的判定依据。本要点涵盖公路配套建设用房(主要为加油加气站、服务区及管理用房)的防火间距审查要点,以及公路隧道在防火设计、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灭火设施、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电气等专业领域的全面技术审查条文,并附有技术审查汇总表及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配置表。
本要点针对公路配套建设用房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集中于总平面防火间距这一关键环节,摘录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中的相关条文。对于该类用房的其他消防设计内容,本要点明确应依据相应专业审查要点执行,确保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全面衔接。
本要点对公路隧道工程规定了系统化的消防设计审查要求,涵盖防火设计与一般规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电气六大板块。每部分均罗列了应审查的国家强制性规范与行业标准的具体条文号,涉及《公路隧道设计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十余项标准,以保障隧道消防各子系统设计的合规性与可靠性。
本要点建立了明确的审查分类体系,将所涉条款分为A、B、C三类,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审查结论判定标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结论为合格须同时满足:文件编制深度符合要求、符合A类条款、符合B类条款,以及特殊建设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通过专家评审。对于C类条款的不符合项,仅在审查意见中提出,不作为判定不合格的依据,体现了分级管理的审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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