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的通知》(粤府〔2018〕7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1〕22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19〕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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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4.24-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docx
内容简述
《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由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旨在通过优化工业用地规划、供应、使用管理等措施,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保障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该办法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用地,包括普通工业用地和新型产业用地(M0),明确了工业用地的规划指标、供地方式、产权登记与分割转让、供后监管等内容。办法强调工业用地应优先安排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鼓励通过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方式提升利用效率,并对新型产业用地(M0)的选址、容积率、配套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同时,针对工业用地的出让、转让、分割登记、监管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规定,确保工业用地用于产业发展。
工业用地规划与布局
工业用地应优先安排在工业产业区块内,新增普通工业用地原则上安排在工业产业区块内,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向工业产业区块倾斜。工业产业区块包括各类工业园区、连片工业用地、产业园区等,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划定和调整。
供地管理与产业准入
工业用地供应需符合产业准入标准,严禁向禁止类工业项目供地。供地方式包括划拨、协议出让、公开出让等,鼓励以租赁、先租赁后出让、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0)的出让底价按同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楼面地价的20%计算,并结合实际出让年限修正。
影响意义
《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广州市工业用地的高效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有助于推动工业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集约利用。通过细化工业用地规划、供地管理、产权登记和供后监管等环节,该办法能够有效遏制土地浪费,提升工业项目的产出效益。同时,对新型产业用地(M0)的规范管理,有利于促进创新型企业的集聚和发展,增强城市产业竞争力。此外,该办法强化了对工业用地的监管,确保土地真正用于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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