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民政厅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殡葬行业改革,指导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印发《广东省市县级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指引》粤自然资函〔2025〕759号。
本指引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与广东省民政厅联合制定,旨在指导和规范市县级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本指引以服务殡葬行业改革、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的总体目标,确立了以人为本、保障公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因地制宜、区域统筹,分级分类、科学布局的规划原则。本指引明确了殡葬设施涵盖殡仪设施、骨灰安葬设施和生态安葬设施三大类,并对规划范围、期限及衔接要求作出规定。在编制内容上,本指引系统构建了从现状调查评估、需求预测、目标指标设定到空间布局方案制定的完整技术路径,以解决设施短板和用地矛盾为核心,重点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同时,本指引对近期建设安排、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以及规划文本、图集、数据库等成果要件提出了统一要求,确保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实施性。
总体要求与编制步骤
本指引提出了规划编制的总体框架,强调规划应基于综合评价与需求预测,科学确定殡葬设施的分级分类布局。规划原则突出公益主导和土地节约集约,要求严格控制经营性公墓,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安葬方式,并统筹岭南地理特色。在编制步骤上,本指引规定了从工作准备、专项调查、前期研究、成果制作、意见征询到审查报批的完整流程,确保规划过程规范有序,最终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空间布局与核心管控要点
本指引针对三类设施提出了差异化的空间布局要求。殡仪设施方面,原则要求每个县(市)至少设置一座殡仪馆,并可结合实际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安葬设施方面,强调以公益性设施为主,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个镇级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并严格新建经营性公墓审批。生态安葬设施方面,鼓励树葬、草坪葬等方式,探索林地草地与公墓复合利用。本指引同步明确了各类设施的选址禁令,要求必须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敏感区,并对建设规模、容积率、单穴占地面积等关键指标设定了上限或下限标准。
成果要求与实施保障
本指引明确规划成果须包含规划文本、图集、附件及相关数据库,文本需以条文形式概括规划结论。为推进实施,本指引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社会参与四个维度提出了保障措施。强调应明确责任部门协同机制,创新用地保障模式,探索林地草地与墓地复合利用及点状供地,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考核。同时,本指引要求完善节地生态安葬激励机制,统筹所需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公益性设施需求,确保规划任务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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