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12-29 佛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 2023-05-26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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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05.26-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

2023年5月26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佛山市城市更新局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通过规划引领“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以“制造业当家”和“中心区提质”为改造目标,系统推进“三旧”改造,为佛山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提供空间保障,编制完成《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类型,是对佛山市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三旧”改造项目年度计划和区级“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依据,是指导“三旧”改造单元计划申报和详细规划编制的上位规划。本规划对象为市域范围内“三旧”用地,包含旧厂房、旧村居和旧城镇用地。“旧厂房”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的工矿仓储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旧村居”是指村居集体土地(含“村改居”)范围内的宅基地及其紧密相关的附属设施(含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5施和道路、市政、环卫等公共事业设施用地)等用地;“旧城镇”是指除“旧村居”、“旧厂房”以外的其余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旧住宅区、旧商业区及公共设施、附属设施等城镇用地。

本规划是佛山市“三旧”改造工作的总体部署与综合指引,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覆盖市域3797.79平方公里及中心城区596.11平方公里两个层次。本规划以“制造业当家”和“中心区提质”为改造目标,系统构建“远近结合、分区引导、单元传导”的改造空间体系。通过对全市“三旧”改造潜力图斑的全面摸底调查,识别出旧厂房、旧村居、旧城镇等各类改造潜力用地共约777平方公里,并提出至2025年完成改造40平方公里、至2035年完成改造120平方公里的规模目标。本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与政府统筹,聚焦连片改造与整体提升,着力破解过去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片区提升不足、工业集聚不够、公共设施保障欠缺等问题。

构建三级改造空间体系

本规划基于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划定城镇中心提升地区、工业集聚发展地区和乡村振兴发展地区三类市域总体改造分区,总面积约3798平方公里,并进一步划定重点统筹改造单元、历史活化提升单元、工业连片整备单元和产城融合提升单元四类近期重点改造单元,形成从总体分区到近期单元的两级传导机制。同时,中心城区以“一轴、两廊、多节点”为空间骨架,划定十个重点统筹改造片区,建立片区统筹方案管理流程,强化政府对规划容量、公共设施和补偿安置的统筹作用。

突出分类管控与制造业保障

本规划将改造项目分为旧厂房、旧村居、旧城镇三大类,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其中旧厂房改造以“工改工”为主,明确工业连片整备单元内规划工业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并建立增存联动、连片整备的实施机制;旧村居和旧城镇全面改造纳入规模总量管控,优先布局于重点统筹改造单元。同时,本规划设立城中村改造专章,将全市110条城中村按全面改造与微改造分类施策,明确十批试点项目以先试先行。

明确近期管控与政策支撑

本规划明确近期全面改造规模约33.06平方公里,其中工业改工业规模14.71平方公里为下限指导值,旧村居及旧城镇全面改造规模4.6平方公里为上限指导值。同步配套政策支撑体系,包括简化审批程序、支持合理提升开发强度、探索改造权公开交易和混合供地、鼓励地方国企参与做地、探索容量转移和微改造捆绑实施等措施,为各类改造活动提供清晰的操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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