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安庆市住建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及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挖掘城市存量资源要素,编制完成《安庆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3-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以城市体检为基础,围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全国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联动长三角与中部地区的区域重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长江经济带制造名城”的发展定位,衔接城市发展目标和现状问题,明确更新目标,积极探索渐进式、可持续的有机更新模式,提升改造老旧住区、商区(市场)、厂区等区域,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人民满意城市。
规划以城市体检中指标所反映问题的对象为基础,明确安庆市城市更新对象为“1+3+N”的更新资源,“1”即历史文化资源,“3”即旧住区、旧厂区、旧商区,其中,旧住区包括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安置房、含危房等,旧厂区包括闲置企业、低效企业、老厂房等,旧商区包括旧商圈、旧市场等;“N”即道路、市政管网、河流水系等线性空间资源及绿化广场、公共设施等公共空间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