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DB44/T 2263.3-2020,自2021年03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利用类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实施流程、目标确定、技术选择、技术方案编制、工程实施与过程管理、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和总结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筛选与实施。涉及的重金属元素包括镉、铅、铬和汞等,以及类金属砷。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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