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DB44/T 2263.3-2020,自2021年03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安全利用类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实施流程、目标确定、技术选择、技术方案编制、工程实施与过程管理、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和总结报告编制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的筛选与实施。涉及的重金属元素包括镉、铅、铬和汞等,以及类金属砷。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
《广东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DB44/T 2263.3-2020》是一部针对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技术规范,明确了安全利用技术的实施流程、目标确定、技术选择、方案编制、工程实施与过程管理、效果评估和总结报告编制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镉、铅、铬、汞及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不包括放射性重金属污染耕地。文件规定了重金属污染阻控、低累积作物品种替代、生理阻隔剂使用、钝化调理剂应用及农艺措施等关键技术,并强调通过科学评估和合理选择技术组合,实现农产品重金属含量达标,同时确保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文件提出通过定向调控重金属迁移与转化,降低其有效性,减少向作物可食部位的转移,从而保障农产品安全。
根据耕地风险等级和重金属种类,推荐不同的技术组合,如II级风险耕地优先采用生理阻隔与钝化调理,III级风险耕地则结合低累积作物品种与多种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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