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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6.11-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在线填报工作的通知》农建(监管)〔2020〕7号.pdf

2020年6月11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印发《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在线填报工作的通知》农建(监管)〔2020〕7号。

附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空间坐标数据要求

本通知旨在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的在线填报工作,以落实国务院关于建成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的要求。本通知明确,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已组织建设“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系统”,其中项目管理模块具备全面推行条件,要求各地对2011年以来立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信息录入,实现从申报、审批、实施到验收的全流程在线管理,并统一数据标准,确保地块空间坐标上图入库,为构建全国农田建设大数据平台奠定基础。

明确项目范围与分类填报方式

本通知将需填报的项目划分为三部分:2011至2018年已建成项目的数据由部司统一导入;该时段内仍在建的项目需通过“历史项目补录”模块补报基础信息;2019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则必须通过项目管理模块,完整填报从申报到验收各阶段的数据及相应节点的地块空间坐标。后续年度新立项项目须从申报起即同步在线填报。

规范三级联动填报流程与职责

本通知构建了“县级录入、地市级审核审批、省级审核汇总”的流程框架。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申报信息录入与坐标上传;地市级部门负责审核与上报,受委托时可开展评审批复;省级部门则承担数据核实、汇总与报送的最终责任,并确保新项目地块坐标不与已有数据重叠。

规定多阶段填报内容与统一数据标准

本通知详细列出了项目申报、审批、备案、开工、竣工、日常调度及验收七个阶段的填报内容,涵盖基本信息、照片、耕地质量等级、设计图、批复文件、空间坐标及调度表等。附件特别定义了空间坐标,要求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Shapefile格式,并须通过完整性、拓扑性等质量检查,确保数据规范统一。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在线填报工作的通知》农建(监管)〔2020〕7号第1页
第 1 页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在线填报工作的通知》农建(监管)〔2020〕7号第2页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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