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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9.10.0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6号.pdf

2019年10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到《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6号。

本通知旨在部署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将农业生产及规模经营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现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本通知提出坚持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和多功能化的发展方向,以保障不同类型、规模和功能的设施农业最低用地需求为底线,通过建立涵盖设施栽培、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和农村产业融合的用地标准体系,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满足政府监管与社会投资需求,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

明确四大标准编制任务

本通知要求分行业研究制定设施栽培、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四类用地标准。各标准需依据工程内容及建设标准,详细测算并规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比例与管控要求,最终形成对应的分类用地标准文本。

部署具体工作安排与分工

本通知明确了由农田建设管理司统筹,各行业主管司局牵头相关标准建议稿的编制,并指定了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技术支撑职责。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需梳理工作进展、开展实地调研、填报用地情况调查表,并按时间节点报送工作报告。本通知设定了从启动部署到形成标准送审稿的详细进度,要求在2020年5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6号第1页
第 1 页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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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6号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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