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守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底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贯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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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1.13-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结合江西省实际,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管控、占用、调整程序、质量提升及监管作出系统性规范。本通知强调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允许在确保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进行“总体稳定、微调优化”的正向布局优化。本通知明确了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具体情形及允许占用的严格条件,细化了点状杆塔、临时用地等特殊情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管理要求和误划入地块的纠正流程。同时,本通知规范了从储备区动态更新到调整补划方案编制、报审、验收及数据库更新等全链条程序,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等不同情形的调整规模和审批层级作出明确规定,以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
严格管控与占用制度细化
本通知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或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严禁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等破坏耕作层行为。针对非农建设,除法定允许情形外一律禁止占用,确需占用的须完成踏勘论证并调整补划。对点状杆塔铺设,要求在不妨碍机械化耕作前提下沿田坎布设并备案补偿;对临时用地,严格限定在无永久性建筑物且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前提下经市级批准使用,明令制梁场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情形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
调整程序规范与质量提升路径
本通知要求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年度动态更新机制,储备区规模超过保护任务1%的方可开展优化调整工作。调整程序涵盖方案编制、逐级报审踏勘与验收更新等环节,明确不同情形的编制主体与审批权限,并限定年度评估调整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保护任务的1%。在质量提升方面,本通知提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与实施方案编制,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同时通过地力培肥、障碍修复与常态化监测评价,实现数量、质量与生态的综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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