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1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为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使用范围,优化临时用地办理流程,加强临时用地监测监管,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河南省临时用地办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域内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勘查、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和考古和文物保护等需要临时使用,且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可参照本指南办理临时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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