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44/T2661-2025,自2025年08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的勘察原则、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
本规范规定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的全流程技术要求,覆盖预可行性研究至养护阶段的全生命周期。本规范以工程地质条件为基础,建立了从资料收集、勘察大纲编制到调绘、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的综合勘察方法体系。本规范针对路线、路基、桥梁、隧道、支挡工程、岸坡工程等各类构筑物,按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两阶段明确了差异化的勘察内容、勘探点布设原则和工作量要求,并特别强化了对岩溶、滑坡、危岩与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以及软土、花岗岩类残积土、填土等特殊性岩土的专项勘察规定。此外,本规范对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要点、工程地质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标准以及工程地质信息模型的创建与交付作出了系统要求。
本规范将勘察工作划分为预可勘察、工可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和养护勘察六个阶段,勘察范围、内容与工作量应与各阶段相适应。工程地质条件按复杂、较复杂和简单三级划分,复杂程度决定了勘探点密度和深度。本规范强调开展勘察前应编制详细的勘察大纲,并在现场条件变化时动态调整。
本规范明确了工程地质调绘、物探、钻探、挖探、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等方法的适用条件和操作标准。钻探工艺须根据地层特性选择,岩芯采取率、钻孔孔径和取样质量均有具体指标。水文地质勘察要求结合调绘、物探和试验,隧道等重点工程应分层获取水文地质参数并预测涌水量。各类构筑物的初勘和详勘在勘探断面间距、钻孔深度和布置方式上呈现递进深化关系。
本规范对岩溶、滑坡、危岩与崩塌、泥石流四类不良地质以及软土、花岗岩类残积土、填土三类特殊性岩土,分别规定了详细的勘察内容、选线原则、调绘勘探方法和测试要求。各类专项勘察均要求查明地质体的成因、分布、性质和稳定性,并针对不同勘察阶段提出差异化的勘探点布设方案和资料提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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