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4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制定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内高速公路的勘察原则、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
本规范作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广东省内新建与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地质勘察的技术要求。本文涵盖了从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到施工勘察的全过程,明确了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方法手段与工作量布置原则。在此基础上,针对路线、路基、桥梁、隧道等各类构筑物,以及岩溶、滑坡、软土、花岗岩残积土等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提出了具体的勘察重点与评价要求。此外,本文还对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资料归档以及工程地质信息模型的创建与交付作出了统一规定,旨在为高速公路建设的工程地质评价提供一套标准化、精细化的操作依据。
本规范将勘察工作划分为预可勘察、工可勘察、初勘、详勘和施工勘察五个阶段,强调勘察范围与工作量须与各阶段深度相适应。勘察前须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并根据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综合选用工程地质调绘、物探、钻探、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方法。对于复杂地质问题,本规范鼓励开展专项勘察,并倡导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本规范针对不同构筑物特性分别明确了勘察要点:路基勘察重点关注基底稳定性与边坡结构面;桥梁勘察需查明地基承载力与岸坡稳定;隧道勘察则着重于围岩分级、水文地质条件及涌水量预测。同时,对岩溶、滑坡、软土等典型不良地质与特殊性岩土,本文详列了选线原则、调绘与勘探的专项规定,以规避风险并提供处治依据。
本规范要求勘察报告须资料完整、评价有据,成果包含总说明与分项工点报告,并规定了文件格式与编排的具体标准。为适应数字化转型,本文专章提出了工程地质信息模型的概念,明确了地表信息模型与地质信息模型的创建要求、属性信息及交付标准,指出其作为技术手段是对传统勘察报告的补充而非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