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城市湿地公园鸟类多样性恢复技术规程》DB4401/T290-2024,2024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湿地公园鸟类多样性恢复工作的本底调查、目标物种、重点修复区筛选、生态廊道选择、关键生境与恢复对象、栖息地营造、鸟类招引与重引入、配套设施、监测与评估和可持续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城市湿地公园的鸟类多样性生态恢复。
本规程规定了城市湿地公园开展鸟类多样性恢复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立足广州市地域特征,系统构建了从前期本底调查、目标物种确定、重点恢复区与生态廊道筛选,到中期栖息地营造、鸟类招引与重引入,再到后期监测评估与可持续管理的完整技术体系。本规程在栖息地营造方面,依据水深梯度与植被类型,为不同鸟类类群精准配置了深水区、浅水区、光滩区、密林区等差异化生境;在鸟类招引与重引入方面,明确了食物引诱、声音招引、模型诱导和巢穴辅助等非侵入式手段,并强调种群稳定后须及时拆除人工设施,以恢复自然生态过程。
本规程要求通过物种落差分析,对比历史、周边与园内鸟种差异,优先选择周边仍有分布的消失物种作为恢复目标。同时,依据生境多样性、物种丰富度、濒危鸟类分布及人为干扰度等指标,筛选重点恢复区域,并依托自然河道、滩涂及连续性生态林地构建鸟类生态廊道。
本规程根据广州鸟类组成特点,针对鸥类、雁鸭、鹭类、鸣禽等不同类群的生态需求,将深水区、浅水区、光滩区、灌草区、密林区、沙草区等划定为关键恢复对象。在栖息地营造上,分别就觅食地、隐蔽地、夜栖地、繁殖地和越冬地提出了植物配置、面积规模与空间结构的具体建设标准。
本规程明确了招引与重引入的适用对象和操作措施,包括食物补充、声诱模型结合及健康个体野化放归等。在本底监测方面,要求依据生物多样性指数进行评估;在可持续管理上,强调以物理和生物防治为主,避开繁殖期作业,并建立疫源疫病监测与种群预警机制,确保恢复成效的长期稳定。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