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技术规程》DB44/T2504-2024,自2024年08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的监测范围与分区、监测内容与方法、样品采集与分析、评估方法、质量控制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红树林、潮间盐水沼泽、淤泥质海滩、浅海水域、河口水域、海岸性咸水湖和基围养殖塘等滨海湿地类型的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
本规程规定了广东省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红树林、潮间盐水沼泽、淤泥质海滩、浅海水域、河口水域、海岸性咸水湖和基围养殖塘等七类滨海湿地类型的生态系统固碳量评估。本规程从监测范围与分区、监测内容与方法、样品采集与分析、评估方法和质量控制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技术体系,明确了各类滨海湿地的碳库构成,包括沼生植物碳库、土壤碳库、水生植物碳库和水生动物碳库,并针对不同碳库制定了差异化的监测频率与样品采集规范。在评估方法上,本规程提供了木本植物、草本植物、凋落物、浮游植物、大型海藻、海草床、土壤和水生动物固碳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并通过面积加权综合评估区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总固碳量,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本规程明确了七类滨海湿地的固碳量评估技术框架,每类湿地根据生态系统特征对应不同的碳库组成。其中红树林、潮间盐水沼泽和淤泥质海滩均包含沼生植物碳库、土壤碳库和水生动物碳库,河口水域和浅海水域包含水生植物碳库、土壤碳库和水生动物碳库,海岸性咸水湖涵盖全部四类碳库,基围养殖塘则包含水生植物碳库、土壤碳库和水生动物碳库。
本规程规定了站位布设采用样线取样法、随机取样法或栅格取样法,样方设置包括固定样方和临时样方两种类型。针对不同碳库制定了差异化的监测频率:沼生植物和水生植物活生物量碳库以年为间隔,浮游植物和水生动物按生物季节(春、夏、秋、冬)采样,土壤碳库采样间隔一般为5年,受干扰强烈地区缩短为1年。样品采集与分析涵盖木本植物、草本植物、凋落物、浮游植物、大型海藻、海草床、土壤及贝类虾蟹鱼类等水生动物,并明确了含碳系数的测定方法。
本规程建立了各类碳库固碳量的定量评估公式。木本植物固碳量采用异速生长模型结合当前碳密度与历史碳密度差值计算;浮游植物固碳量基于叶绿素a浓度和真光层深度等参数估算;土壤固碳量根据容重、有机碳含量和沉积速率估算;水生动物固碳量通过实测干重、生长密度和含碳系数计算。综合评估对各类湿地各碳库的单位面积固碳量与其分布面积加权求和。质量控制涵盖野外调查、样品采集与分析及人员培训三方面,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