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
广东省农业环境与耕地质量保护中心PPT《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概况》。
本文系统梳理了广东省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的发展脉络、类型划分及实施概况。本工作发端于2005年测土配方施肥试点项目,历经县域耕地地力评价、省级汇总评价等阶段,至2017年正式转入以《耕地质量等级》国标为依据的常态化调查评价轨道,逐步建立起涵盖县域年度更新评价、项目专项调查评价和全面普查评价的多层次工作体系。在此基础上,本工作依据国家最新部署,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评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评价以及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纳入统一技术框架,形成了从外业调查采样、样品检测到等级计算、成果汇编的全流程管理规范,为全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提供了坚实的评价支撑。
评价工作历程与转型
本评价工作起步于2005年,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为依托,在全省105个农业县(市、区)累计采集并化验土壤样品21万个。2007年起,依照农业部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全省92个项目承担单位完成了县域耕地地力评价,评价面积达275.7万公顷。2013年,本工作启动省级汇总评价,将全省耕地地力划分为10个等级。2017年是一个关键节点,本工作自此全面转向执行《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建立了按年度开展调查评价、逐级统计上报的常态化制度。
评价类型与技术体系
本工作将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划分为三种主要类型。专项评价针对耕地质量建设区、占补平衡区和损毁破坏区,及时更新等级数据;年度更新评价以县域为单位,整合专项评价成果并依据土地变更数据进行图斑核减;全面普查评价则每五年开展一次,按照每1万亩不少于1个调查点的密度统筹推进。本评价依据华南区特点,构建了由地形部位、有效土层厚度、有机质含量、酸碱度等14项基础性和补充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与特尔菲法确定权重,通过累加法计算综合指数,最终将耕地质量划分为10个等级。
重点项目与最新进展
本工作每年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开展专项评价,要求在项目竣工后实地取样化验并划分等级,以此科学衡量项目建设成效。当前,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已全面衔接普查成果,评价指标由国标的15个优化为12个,并增加了产能评估功能。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也已启动,从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质量等级评价两个维度入手,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建立了后续培肥再评价和专家库管理制度,确保占补耕地在质量上真正实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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