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与管理指南》DB4413/T32-2022,自2023年01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与管理的指南。本文件适用于惠州市行政区划内各类乡村旅游集聚区的培育、创建、评定与推广。
广东省惠州市发布的《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与管理指南》DB4413/T 32-2022,为乡村旅游集聚区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了系统性指导。该标准涵盖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规划设计、公共设施建设、旅游业态建设、连线成片发展、管理服务、文化传承、环境保护、风貌控制、社会与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等14个方面,明确乡村旅游集聚区应具备乡村性、集聚性、联动性和规范性,并对交通、停车场、厕所、游客中心、标识系统、智慧旅游体系等基础设施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强调旅游业态的多元化发展,包括旅游吸引物、餐饮、住宿、交通、购物、节事活动和特色业态等,推动乡村旅游向规范化、品质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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