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化利用标准》DB44/T2741-2025,自2026年01月1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化利用的术语和定义、目标和原则、节约集约化用地指标、节约集约化用地模式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供水、供电、通信、邮政、供燃气、排水、环卫等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与管理。其他类型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化利用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或通过专题研究确定相关指标与模式。
本标准作为广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化利用的技术要求,涵盖供水、供电、通信、邮政、燃气、排水、环卫七类设施。本标准的制定是对国家集约节约用地政策的细化和落地,旨在通过明确用地指标与推荐节地模式,为破解市政基础设施“落地难”问题提供规划建设管理审批的技术依据。本标准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集约高效、适度超前”的原则,要求各类设施在满足安全运营与环保要求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节地技术,促进建设用地高效配置。
本标准针对不同市政设施类型,分类设置了具体的节约集约化建设用地指标。供水设施方面,给出了自来水厂和加压泵站的用地指标,并根据建设规模规定了指标取值方法与调整系数。排水设施方面,涵盖了污水处理厂、污水泵站及雨水泵站的用地标准。此外,本标准还为110kV及以上变电站、通信机楼与基站、邮政支局、燃气门站及调压站、生活垃圾转运站等设施提供了量化的用地控制指标,规模较小的设施鼓励采用附建式建设。
为提升土地复合利用效率,本标准推荐了兼容与整合两大类节地模式。兼容用地模式主要通过分建、合建、贴邻共建及分层共建等形式,实现市政设施与其他用地功能的立体混合开发,例如地下式污水处理厂或加压泵站可与公园绿地兼容。整合用地模式则强调将两类或以上市政设施集中布置在同一平面,如将供水厂与加压泵站贴邻整合,实现设施的集中管理与土地共享,从而系统化地优化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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