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6日,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征求《关于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然资测绘函〔2024〕34号
- 2024-08-2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729号
- 2024-06-26 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关于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然资测绘函〔2024〕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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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6.26-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关于深化“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然资测绘函〔2024〕34号.pdf
本通知聚焦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旨在解决实践中仍存在的地方保护、限制公平竞争、重复测绘及成果共享难等突出问题。本通知明确界定了“多测合一”的适用范围和服务模式,即对同一工程中时间相近、内容相似的测绘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成果只提交一次。在此基础上,本通知系统部署了改革的核心任务,要求各地打破行政壁垒,清理妨碍市场公平开放的政策,统一技术标准,并建立成果共享互认机制,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改革的核心内涵与适用边界
本通知规定,“多测合一”是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中出资主体相同的多个测绘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执行统一技术标准,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其具体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的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环节,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维护市场公平与统一技术标准
本通知将破除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列为硬性要求,强调全面清理限制资质资格、设置名录库壁垒等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确保任何具备合法资质的测绘单位均能无障碍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本通知要求各地加快统一测绘技术标准,加强业务培训,为“多测合一”的规范化运作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强化质量监管与推动成果复用
本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信用体系建设,压实测绘单位的质量责任,并鼓励实行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及终身追责制度。此外,本通知强调后续阶段须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发生变化的仅作补充测绘,并通过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审批、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从机制上避免重复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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