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标准第1部分:国土整治》DB64/T1999.1-2024,自2024年08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国土整治的基本原则、工程类型区和工程模式、土地平整工程、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田间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国土整治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本文件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标准》的第1部分,聚焦于国土整治领域。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国土整治工程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工程类型区划分、工程模式以及从土地平整到村庄整治的全链条建设内容与技术指标。本规范立足于宁夏全域,将全区科学划分为北部平原、中部台地丘陵和南部黄土丘陵三大工程类型区,并据此确立了贺兰山东麓洪积扇生态工程、引黄节水灌溉、扬黄节水灌溉、库坝节水灌溉及旱作梯田等五种差异化工程模式,体现了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核心理念。本规范旨在通过统一技术标准,指导和规范各类国土整治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生态效益。
本规范将国土整治工程划分为土地平整、耕作层地力保持、田间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村庄整治六大核心板块,并对每一项工程均提出了详细的技术参数与建设要求。例如,对北部平原的条田和南部丘陵的水平梯田分别规定了田面宽度、长度、平整度及耕作层厚度等量化指标。同时,本规范明确提出宁夏的国土整治须遵循生态优先、综合整治、效益统一和因地制宜四项基本原则,并依据三大工程类型区配适了五种主要工程模式,确保工程布局与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高度协同。
本规范在各项工程中融入了精准的量化标准,以保障工程实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耕作层地力保持方面,明确了表土剥离厚度、客土回填的有效土层厚度、掺沙掺黏的比例以及土壤培肥的有机肥施用量等具体参数。在田间灌溉排水工程中,详细规定了渠道设计流速、防渗渠道糙率、不同规格水闸的启闭力、以及喷灌、微灌系统的适用条件与构成要求。此外,对田间道路的路面宽度、最大纵坡、农桥荷载,以及农田防护林的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和栽植规格均设定了严格底线,确保各项建设活动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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