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印发《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问题解答》自然资调查函〔2023〕31号。
本问题解答针对各地在执行林地地类认定通知过程中反馈的具体操作难点,由自然资源部调查司与国家林草局资源司联合梳理并形成统一口径。本文件围绕工作完成时限、部门协作机制、举证材料要求及技术标准等关键环节,逐项解疑释惑。本通知明确,林地地类认定是自然资源与林草两部门的共同任务,须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相关认定坚持“相互信任、互为尊重”原则,通过建立会商机制推进。在举证方面,优先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并认可合法的档案资料作为辅助,但最终以实地现状为准。技术处理上,以统一下发的工作底图为唯一依据,并允许对符合条件的细碎图斑和多种植被覆盖类型进行规范细化,旨在从源头上杜绝林地地类成果“两张皮”问题。
明确工作时限与协同要求
解答开篇即强调林地地类认定是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的首要工作,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与林草主管部门加强协同,全力推进。除需另行外业的图斑外,相关工作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纳入当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对确实无法按期完成的,暂按既有调查成果认定,转入下年度工作。
规范会商认定与举证流程
文件细化了县级两部门间的对接与会商机制,要求林草部门主动对接,依据掌握的资料与影像共同确认或现地举证。认定遵循“相互信任、互为尊重”原则,确认变化的图斑及时纳入变更调查。举证材料须符合“三调”要求,优先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并认可合法档案材料,但实地与档案不一致时以现状为准,且坚持“谁举证、谁负责”的追责原则。
统一技术底图与细化处理规则
文件规定以清单下发的唯一工作底图开展认定,该底图已处理坐标系转换等导致的细碎图斑问题。对于新发现界线不一致的,须以国土变更调查图斑界线为准调整林地小班。同时允许同一林地图斑内,面积达400平方米的其他植被覆盖类型,按林业标准细化二级地类,并确保其与变更调查地类形成一致成果,消除数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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