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1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山西省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
本规范是适用于山西省域内城镇开发边界外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的地方技术标准,旨在规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程序与方法。本规范以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为基础,围绕乡村振兴总目标,明确了村庄规划作为乡村地区详细规划的法定地位,系统规定了规划流程、基础数据与底图要求、现状调查分析、发展定位与目标、空间格局、产业发展、用地布局、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安全防灾减灾及近期实施方案等编制内容,并对规划文本、图纸、图则、说明、附件及数据库等成果提出了统一要求,力求形成好用、管用、实用的村庄规划。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村域与居民点两个层次的规划编制框架,重点明确了底线管控、空间分区、用地布局和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村域层面着重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等强制性内容,优化细化国土空间格局;居民点层面则针对空间布局、风貌指引和人居环境整治进行设计引导。规范要求统筹安排宅基地、产业发展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并强调通过留白用地和机动指标等弹性管控方式,为村庄发展预留适度弹性。
本规范确立了包含调查分析、规划编制、规划审批三个主要阶段的标准化工作程序,并对各阶段提出了详细的操作指引。在成果方面,规范要求形成报批版和公示版两套成果,其中报批版由规划文本、图纸、说明、附件和数据库构成,公示版则简化为“一图一表一说明一规则”的通俗表达形式,便于村民理解和监督。规范还明确规定了规划基期、期限及与上位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衔接要求。
该规范填补了山西省在村庄规划编制领域地方标准的空白,为全省城镇开发边界外行政村的规划编制提供了统一、科学、可操作的技术准则。该规范通过系统整合多部门、多专业的规划要求,有力推动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在省级层面的落地实施,有助于克服以往村庄规划中内容泛化、深度不一、成果晦涩等弊端。其明确的法定规划定位和刚性管控要求,将强化乡村地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对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国家战略底线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规范强调因地制宜、聚焦重点问题、详略得当,并注重村民参与和成果简明表达,将有效提升规划的实用性和基层治理效能,对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统筹产业发展空间、保护传承乡村历史文化风貌、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及促进山西省乡村全面振兴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