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DB11/T2216-2024,自2024年03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包括工作程序、纳入台账、信息采集、确定优先监管地块及建立清单、动态维护等。本文件适用于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企业原址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
本指南规定了北京市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的标准化工作方法,旨在支撑《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落地实施。本指南围绕“纳入台账—信息采集—确定优先监管地块—动态维护”四个核心环节,构建了一套系统性的风险筛查程序:首先依据行业类别将符合条件的关停退出企业纳入管理台账,随后通过资料收集、遥感观测、实地踏勘与人员访谈等多元化手段,全面采集企业基础资料、用地范围、行业代码、退出时间与生产年限等关键信息,最终对照分类标准,将可能存在较高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识别为优先监管地块并纳入清单。本指南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企业原址用地,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基层管理部门提供可操作性强、判定规则明确的技术工具,推动污染地块的精准识别与分级管控。
本指南要求将已关停退出且行业类别属于附录A所列范围的企业纳入台账,台账内容涵盖基础资料、用地范围、行业类别、退出时间与生产年限等字段。信息采集环节强调多源数据的交叉验证,企业行业代码按实际生产工艺及历史最高风险类别确定,生产年限以生产线或仓储活动的起止年份计算,对于同一企业存在多个不连续生产地址或历史上未涉及实际生产的情形,均给出了明确的填报规则,确保台账信息的完整与统一。
信息采集完成后,本指南依据企业所属行业小类和生产年限两项核心指标,按附录D的判定矩阵,确定其原址用地是否属于优先监管地块。除常规判定外,指南还授权管理部门结合普查、详查或历史调查监测结果,将其他可能存在较高风险的地块纳为优先监管对象,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同时,台账信息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维护,当企业行业类别或生产年限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时,应重新执行风险筛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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