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饭店温泉设施与服务规范》DB11/T1216-2024,自2024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饭店温泉设施和服务的总体要求、温泉水质和水温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餐饮服务、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旅游饭店中的温泉设施与服务。
本规范是对旅游饭店内温泉设施与服务的全面技术规定,旨在指导经营者以标准化手段保障温泉产品的品质与安全。本规范明确了温泉从水源开采、水质监测到沐浴服务的全链条要求,强调应遵循绿色设计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设施方面,本规范对接待区、温泉池区、更衣淋浴区及休息按摩区等各功能区域的配置、标识与维护保养提出了具体标准;在服务方面,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及适老化、无障碍服务作出规定。同时,本规范涵盖了餐饮服务中的反浪费、健康饮食要求,以及卫生消毒、空气质量、安全应急等关键管理环节,适用于北京市所有旅游饭店的温泉设施与服务。
本规范确立了温泉水质的两级标准,即采水口处水质与沐浴温泉水质,并分别纳入规范性附录。本规范要求经营者对水源进行长期动态监测并公示数据,且每日对浴池水进行循环净化消毒与水质检测,确保池水温度及卫生指标符合明示要求。
本规范细化了各功能区的设施要求,包括在接待区提供无线网络与多渠道支付,在温泉池区设置防滑地面、扶手及多种语言的标识说明,并增加了消毒浸脚区的规格要求。服务层面强调保护宾客隐私、尊重民族习惯,并要求服务人员掌握急救技能,对第三方合作机构与从业人员提出了资质要求。
本规范结合公共卫生新要求,更新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空调通风规范及用品消毒流程,明确客用品一客一换。安全方面,本规范要求制定涵盖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信息安全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对温泉潮湿区域的电气安全、照明防护及应急通讯设备配置做出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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