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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2.20-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DB4401/T 235-2023.pdf

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DB4401/T235-2023,自2023年12月2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基本规定、人员管理、视频监控、设备管理、物料管理、智慧监测、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监测和数字化建造要求和智慧工地建设的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智慧工地建设实施与评价。注:本文件针对建筑施工工程的智慧工地建设编写,市政、道路、水利等建设工程的智慧工地系统可结合自身特点,参考本文件对智慧工地进行设计、实施和评价。

本规程确立了广州市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的完整技术体系。本规程以“智慧工地”为核心,将其定义为综合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BIM等技术,对人员、设备、物料、环境等关键要素进行实时采集、协同共享与智能决策的数字化施工管理模式。本规程全面覆盖了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塔吊与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全流程信息化监控、基坑与高支模智慧监测、质量安全信息化管控、进度与环境自动监测以及数字化建造等核心功能模块。本规程强调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必须与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管一体化平台及CIM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与实时传输,并首次从控制项、评分项到前沿技术应用三个维度,建立了涵盖一星至三星级的量化评价分级规则,为工地的智慧化水平提供了可量化的评估依据。

核心功能模块构成

本规程对智慧工地的功能要求进行了系统性规定,明确了人员管理须实行实名制并与政府平台对接,出入口应设置具备生物识别功能的智能门禁。视频监控须实现关键部位全覆盖,全景高清摄像头应能清晰呈现施工区域全貌,且录像存储时长不少于90天。设备管理重点对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提出了运行参数实时监测、关键节点全流程信息化以及操作人员身份识别的严格要求,并鼓励对更多设备进行智慧化管控。

智能监测与数字化应用要求

本规程规定智慧监测须覆盖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和边坡,要求对水平位移、立杆轴力等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连续、实时监测,并设置异常情况声光报警。在数字化建造层面,本规程强制要求建立全专业BIM模型并满足CIM平台对接格式,同时鼓励将工地设备定位、智慧监测点、质量安全问题等信息与BIM模型进行关联展示,实现施工现场的可视化、数字化管理闭环。

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DB4401/T 235-202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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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DB4401/T 235-2023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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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建筑工程智慧工地技术规程》DB4401/T 235-2023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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