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为贯彻国家和广东省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而制定的技术文件,适用于持续运行一年以上的绿色民用建筑后评估。本规范以建筑实际运行效果为导向,构建了涵盖技术措施落实、关键性能指标、一般评估指标及用户满意度四类指标的后评估体系,旨在评价建筑运维阶段的综合绿色性能,包括能耗、水耗、环境品质、交通配套及使用者反馈等,而非单项技术落实情况。本规范将后评估等级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通过量化打分与等级判定,为绿色建筑运行效果提供系统性的衡量标尺,可服务于政府监管、第三方评价及业主自我诊断与优化。
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本规范的后评估指标体系由控制性指标与评估性指标构成。控制性指标聚焦于绿色建筑技术措施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文件落实,是参评的基础门槛;评估性指标则分为关键评估指标、一般评估指标和用户满意度三大类,分别从碳排放、能耗、水耗等核心环境效益,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等综合性能,以及使用者主观感受三个维度进行量化评分,最终综合计算得出建筑的总得分与相应等级。
核心评估内容与导向
本规范重点评估建筑运行后的实际数据与效果,关键评估指标聚焦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强度、实际用水量、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及声环境等硬性指标,强调通过与国家或地方标准的约束值、引导值对比进行线性评分。一般评估指标则广泛覆盖建筑结构安全、设施耐久性、室内外环境品质、交通与公共服务便利性、智能化管理及绿色运营机制等方面,体现了对建筑长期稳定运行和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视。
等级划分与计分规则
本规范明确了后评估的分值与等级确定方法。总得分由控制性指标基础分值(400分)与三类评估性指标的实际评分项得分相加后除以10得出。等级评定首先须满足所有控制性指标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总得分达到60分、70分、85分,且每类评估性指标得分均不低于其满分值的30%这一前提,分别对应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未满足上述得分要求但满足控制性指标的为基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