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广东省土地学会发布团体标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T/GDSTD025-2026。
本规程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以下简称“资产规划”)编制的规划对象、规划定位、工作程序、编制方法、重点内容和成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本规程适用于广东省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本规程对广东省内市、县(区)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出系统性技术规定。本规程明确了资产规划的定位、范围、期限及编制主体,遵循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与永续利用原则,围绕资产清查确权、所有者主体明确、资产管护、收储整备、权利体系与配置方式优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收益分配、运营管理、考核监督等全链条环节,提出了一整套规范化的工作程序、重点内容与成果要求。同时,本规程特别强调了资产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双向衔接机制,旨在通过规划引领,落实和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的高效配置与价值实现。
本规程将资产规划定位为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使用作出的统筹性安排,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可远景展望至10至15年。编制工作启动前,需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多部门协作并组建跨领域技术团队,全面收集资产清查、调查监测、社会经济等基础资料,整合形成包含实物量、价值量及权属情况的工作底图底数。
本规程在资产管护方面,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探索建立损害赔偿制度,并对储备土地、矿产、海洋等重点资产提出灵活的临时利用措施;在资产收储与整备方面,倡导拓展全要素收储职能,通过生态修复、功能调整等方式进行质量整备与功能整备,以支撑后续资产的整体配置。规划还鼓励创新用益物权设置及资产立体设权,并推行跨资源、跨空间的“资产包”组合配置模式。
本规程规定规划成果须包含规划文本、图件及专题研究报告,文本应明确目标指标与各项任务。本规程着力构建资产权益部门与规划管理部门的磋商协同机制,要求资产规划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管控边界,同时将资产价值要素反馈并纳入详细规划的编制过程,以解决资产盘活与规划制约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