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农家乐(民宿)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409/T35-2023,自2023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家乐(民宿)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筑要求、消防技术措施和消防安全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单体经营规模为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农家乐(民宿)的建筑防火改造、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管理。本文件不适用于土楼、地坑院、窑洞、毡房、蒙古包等建筑形式的民宿。
本规范立足茂名市乡村民宿发展实际,对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套)、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作出系统规定。本规范从建筑防火改造、消防设施建设与日常消防管理三个维度,构建了覆盖建筑分类、构件性能、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技术措施及消防安全职责的全链条技术标准,旨在为茂名地区农家乐(民宿)提供清晰、可操作的消防安全管理依据,填补地方标准空白,提升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水平。
本规范依据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将农家乐(民宿)划分为A、B、C三类,并据此分别限定了其经营层数、建筑构件耐火极限和平面布置要求。重点明确了客房、厨房、燃气设施、疏散楼梯等关键部位不得设在地下室,开放式厨房须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且C类建筑须将使用明火的厨房独立设置。电动车辆停放场所、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也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危险源与人员活动区域有效隔离。
本规范规定了安全出口数量、疏散距离、楼梯形式及门窗设置的详细指标,要求客房必须设置可向外开启的逃生窗户,并严禁以固定栅栏封锁。在消防技术层面,本规范细化了应急疏散器材、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配置标准,强调在有条件时应设置轻便消防水龙或软管卷盘,电气线路须穿管保护,以全面提升建筑火灾主动防控能力。
本规范压实了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防火巡查、用火用电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明确营业期间须有专人值班,大规模住宿或特定时段需强化值守。同时,本规范对林区明火管控、易燃易爆危险源管理、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及初期火灾扑救程序作了严格规定,推动经营主体实现火灾隐患的自我辨识、自我检查与自我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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