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规范》DB4401/T178-2022,自2022年11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卫生作业的基本要求、作业规范、质量要求等。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
本规范是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管理的综合性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道路清扫保洁、窗口单位保洁、水域清捞、公共厕所管养及垃圾收集转运等全链条环卫作业的基本要求、作业规范与质量指标。标准以“五无五净”为核心质量导向,针对不同区域和场所划分等级,明确作业时间、人机配合模式及安全操作细则,强调机械化、新能源化与精细化管理,并覆盖高温、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的作业调整要求,为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提供了科学、统一的技术依据。
标准将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特级至四级共五个等级,依据政治经济核心区域、人流量等因素界定,并对应规定18小时至8小时的差异化保洁时长。作业推行“洒、扫、吸、冲、洗”人机配合模式,人工实行“七扫六清五捡四报告”精细规程,机械化作业则包含“三合一”组合清扫及洒水降尘,全面提升洁净度与效率。
针对车站、机场、集贸市场、开放式公园及公共厕所等窗口单位和民生场所,标准明确作业范围与质量要求,强调保洁时间与运营同步、巡回保洁及全面清洗消毒。公共厕所按类别设定专人定岗保洁,要求配置便民设施并达到室内外无污迹、设施完好、无明显异味的精细化管养水平。
标准规范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压缩转运及粪便、动物尸骸收运的全过程,要求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无遗撒滴漏并定期清洗消毒。同时,对环卫车辆的出车、时段路线选择、车容车貌及安全操作提出统一标准,要求车辆标识清晰、密闭良好且作业后全面清洗,确保运输环节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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