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异地迁建的火电和热电联产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本指南系统规范了评价工作流程、内容与方法,涵盖政策符合性分析、工程分析、温室气体排放评价、协同减污降碳措施比选与可行性论证、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评价结论等环节。本指南将核算边界分为主要边界与其他边界,明确了化石燃料燃烧、脱硫脱硝过程以及外购电力热力等排放源的核算方法,并引入温室气体排放水平指标,以单位供电量和供热量排放量进行衡量。本指南强调从源头防控、过程控制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减污降碳协同,鼓励在工艺优化、清洁能源利用及碳捕集回收等方面开展技术经济论证和工程示范,为火电行业建设项目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提供技术支撑。
核心工作流程与核算体系
本指南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完整工作程序。评价工作以政策符合性分析为起点,对项目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要求的相符性进行研判。工程分析阶段需明确核算边界,将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电气系统等主要边界与脱硫脱硝过程、辅助生产系统等其他边界区分统计,并鼓励核算煤炭等大宗物料厂外运输过程的排放。
排放量核算覆盖化石燃料燃烧、脱硫剂分解、脱硝还原剂水解或热解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外购电力和热力导致的间接排放,同时扣除回收利用的温室气体量。在此基础上,本指南要求核算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并参照行业参考值或国内外同类项目基准进行评价,改扩建项目还需确保实施后全厂排放水平不高于现有工程。
减污降碳协同措施与排放管理要求
本指南要求对温室气体控制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与可行性论证。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择温室气体排放量小的污染防治技术。对于余热利用、灵活性改造、碳捕集回收等措施,需依据实际运行效果或工程化试验数据论证其有效性。
排放管理与监测计划方面,本指南要求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明确监测设备配置与管理要求,鼓励开展在线监测试点,并提出监测、报告和核查工作计划,相关管理要求纳入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以形成闭环的排放管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