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中试基地认定规范》DB1403/T26-2023,自2023年11月22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阳泉市中试基地的部门职责和认定程序。
本规范是阳泉市地方标准,旨在统一和规范阳泉市中试基地的认定管理。本规范明确了中试基地作为科研成果转化平台的定位,系统规定了从部门职责划分到认定程序执行的全流程要求,涵盖了申报条件、审核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发布及资格撤销等关键环节。本规范适用于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的开展工程化应用研究开发的科研生产平台,通过设定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以及硬件设施标准,确保中试基地具备承担中试试验任务的能力,以支撑阳泉市产业发展战略。同时,本规范建立了年度考核与资格撤销的联动机制,保障中试基地持续有效运行。
本规范对中试基地认定涉及的三个核心主体职责作出了清晰界定。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发展方针、批准立项建设和组织考核评估;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组织管理部门,承担申报推荐、条件落实和日常监督等职能;依托单位则是建设与运行的具体负责方,须提供人员、经费、场地等保障条件,并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
本规范规定了从申报到发布的完整认定程序。依托单位须先向组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推荐后,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进行形式审查,再由专家组通过会议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提出综合评审意见。主管部门依据评审意见拟定名单并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无异议或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单位统一发文公布,命名为“阳泉市+核心研究方向+中试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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