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为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梳理乡村振兴用地涉及的政策要点,制定《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
本指南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围绕土地资源要素保障与底线管控两条主线,系统梳理了从规划布局到供地利用的全流程用地政策。本文以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为根本遵循,明确了农村村民住宅、乡村产业、公共基础设施及生态保护修复等各类用地的适用范围。在规划管理层面,本文强调先规划后建设,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刚性边界,统筹县域镇村功能布局;在用地保障层面,本文细化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许可合并办理及可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同时,本文对宅基地申请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增减挂钩与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以及各类法律责任作出了系统性规定,并附有负面清单以强化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刚性约束。
规划管控与指标保障
本文强调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域全要素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要求将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本文在计划指标配置上明确倾斜导向,规定新编县乡级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省级年度计划应预留至少5%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并对脱贫县实施计划指标单列,优先满足农村产业融合、村民住宅及设施农业等合理需求。
审批改革与用地供应
本文着力推动用地审批与规划许可流程再造,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核发,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批准书合一办理,并针对村庄建设边界外的农村产业融合项目、简易审批村庄建设项目等情形,明确了可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在供应方式上,本文鼓励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养老服务、乡村旅游等业态,并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实行地价鼓励政策,同时要求盘活闲置宅基地和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以提升利用效率。
农民权益与底线约束
本文始终将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放在突出位置,在宅基地管理中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户有所居,明确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并强调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在耕地与生态保护方面,本文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一般耕地“五不得”、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硬性禁止条款,并对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和生态保护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管控作出严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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