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城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规范》DB3201/T1159-2023,自2023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设施配套规划原则与布局要求,公共设施配置分级与分类,市级、地区级、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级、居住街坊级公共设施设置准则。本文件适用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为公共设施运营提供参考。注:本文件中的“公共设施”均指城市公共设施,“人口”均指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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