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0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为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印发《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办建〔2023〕6号。
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细则是依据国家和福建省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实施细则,旨在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工程质量安全行为,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本细则适用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行为准则、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现场控制、质量管理资料和安全管理资料等方面,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提出了系统性、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本细则在行为准则部分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监测单位的质量行为与安全行为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强调各方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取得相应资质,项目负责人需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同时,要求建立健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责任制,落实实名制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列支与支付要求,并规定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
本细则从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砌体、防水、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及市政工程等十三个专业领域,逐项明确了实体质量控制的具体要求。内容涵盖材料进场检验、施工工艺标准、节点构造做法、强度与承载力检验、隐蔽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确保工程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对结构实体检验的抽测主体、方法及判定标准作出详细规定。
本细则针对基坑工程、边坡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他特殊作业,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现场控制标准。要求各类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验收,强调安全装置的齐全有效,规范了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引入了智慧工地建设要求,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本细则分别对质量管理资料和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归档提出了统一要求。在质量管理资料方面,规定了建筑材料进场检验、施工试验检测、施工记录及质量验收记录的具体内容与格式;在安全管理资料方面,涵盖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资料、各专业工程资料、临时用电资料、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资料等,强调资料必须及时、真实、可靠、齐全,并实现全过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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