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防眩格栅应用技术规范》DB22/T3589-2023,自2023年1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防眩格栅的应用、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本文件适用于公路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防眩格栅的应用,市政道路可参考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防眩格栅在公路及市政道路中的应用技术要求、质量控制与检查验收方法。文件从构件外观质量、防腐处理、理化性能等方面明确了材料准入标准,并对防眩格栅的结构组成、框架单元尺寸、遮光角计算及施工安装流程进行了系统性规范。本规范强调,防眩格栅的安装不得削弱混凝土或金属护栏的原有防护功能,且必须保证安装后的平整度与线形协调性,以确保防眩设施在满足遮光功能的同时兼顾结构安全与整体美观。
本规范对玄武岩纤维复合材料构件的表面质量、钢构件防腐及理化性能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结构设计上,防眩格栅由横梁、立柱、隔板等组成标准化框架单元,并详细规定了隔板厚度、横梁立柱厚度以及通过遮光角计算确定隔板间距与偏转角的设计原则。
针对混凝土护栏与金属护栏两种基座,本文件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安装条款。混凝土护栏安装需待强度达标后进行,可采用预埋件或后固定法;金属护栏安装则严禁损伤防腐层。两种安装工况均强制要求遵循遮光方向,并保障原护栏功能完整。
本规范制定了安装后的验收标准,包括表面平整顺直、与公路线形协调一致等外观质量要求,并将安装高度、中距、竖直度与顺直度列为实测项目,明确了相应的技术指标与检验方法,为工程质量评定提供了量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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